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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海口7月4日电 (王子谦 张月和)海南省台办、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农业农村厅等多部门近日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海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农林15条措施”),通过提供融资便利等措施深化琼台农业交流合作,与台商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机遇。海南省新闻办公室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农林15条措施”进行解读。
海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皇甫艳丽在发布会上介绍,“农林15条措施”内容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立足解决台胞台企实际困难,如支持台资农业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海南省已设立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专项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融资提供担保和风险补偿,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放大10倍发放贷款。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50万元贷款融资。
二是深入落实“同等化待遇”,如依法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海南省林草种苗种质资源库、采种基地、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培育良种壮苗参与造林绿化工作。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同等参与海南省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依法办理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是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机遇,如用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台资企业享受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提供便利。
措施出台后受到台商的普遍欢迎。台壹(海南)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能杰说,此项措施在资金贷款方面给予台商很多优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创建对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有很大帮助,可以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品质。
近年来,海南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琼台合作交流,如2018年出台“海南惠台30条措施”,涉及经济、文化、就业创业等多方面内容。
皇甫艳丽表示,建设海南自贸港是琼台交流合作的难得机遇,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下,广大台商台胞依然对自贸港建设表现出极大关注。三年多来,海南全省新增台资企业302家,实际利用台资3.08亿美元。琼台两地货物贸易往来保持持续增长势头,今年1月至5月琼台两地货物进出口总额10.52亿元,同比增长47.92%。(完)【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