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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昆明交警柔性执法传递法治温度
不久前,外地驾驶人许先生驾驶一辆悬挂甘N号牌的车辆,从甘肃一路驶入昆明。因不熟悉昆明的道路情况和本地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他驾驶车辆进入城区后,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当民警核实许先生确实是第一次到昆明后,按照正在推行的“20+4+3”系列柔性执法举措,仅对其处以警告的处罚,并详细向其讲解了昆明城区的道路通行规定。就昆明交警的柔性执法措施,许先生专门表达了感谢,表示既感受到昆明交警执法的严谨,又体会到执法的温度。
针对外地车辆柔性执法,这已经不是第一次。2022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通行情况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1100余起。一直以来,昆明交警部门推行的“20+4+3”系列柔性执法举措也将执法的温度传递给了更多的驾驶人。
此外,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昆明交警实施“首违警告”。对于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现场通过系统核查无误,且不涉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给予口头教育。
对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外地驾驶人因道路不熟悉驾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等“20类”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属于首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昆明交警部门只对驾驶人进行警告处罚,不再处以罚款。
随着一系列柔性执法举措在昆明落地,驾驶人收到的温情提醒越来越多。昆明公安交警部门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全力提升执法人性化水平,让交通管理的温度传递到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身边。(查小高 朱鹏 姜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