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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跟随安徽省青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和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文身店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当地文身店均在显著位置张贴了“禁止对未成年人文身”的宣传标语,店里也增加了客户信息登记簿,更重要的是,店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栏有了新变化,在“文身服务”后加注了“除面向未成年人外”的字样。
这一变化源于青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2022年10月,青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洪丽丽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时注意到,涉案未成年人都有“大花臂”,这引起了她的警觉。“你是在哪里文身的?店主接待你时有没有看你的身份证?”通过询问和调查,洪丽丽锁定了该县某文身店。“文身店老板一开始不承认为未成年人文身,后来在检察官的细致调查和释法说理下,他终于拿出了转账记录和发在朋友圈的为未成年人文身的视频等证据。”经调查,洪丽丽认为该文身店向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2022年10月27日,青阳县检察院对这条公益诉讼线索予以立案,并对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发布三十日后,因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该院根据相关管辖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池州市检察院继续办理。在此期间,文身店店主积极要求进行诉前和解,并主动履行了停止面向未成年人的文身服务、及时退还部分费用、在本地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等全部公益诉讼请求,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形。经池州市检察院同意,青阳县检察院与店主达成了诉前和解。
为进一步推动行业治理,青阳县检察院在依法推进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同时,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推进文身行业整顿。2022年11月7日,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随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阶段性治理情况及后续监管计划书面回复了检察机关。(检察日报 吴贻伙 刘晨)